梧州纪检网--网上举报--在举线报 New Page 1
 首页 机构设置  宣传教育 制度建设 监督工作 纠风工作 查办案件 廉洁自律 政策法规 执法监察
 

一、网上举报须知

㈠ 受理范围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中共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相关规定,应当由梧州市监察局受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㈡ 办理原则 
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和举报内容,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办理举报件。
㈢ 检举、控告人的义务 
1、检举、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2、检举、控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㈣ 注意事项 
1、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
通讯地址:中共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梧州市监察局举报中心)
邮政编码:543002 
举报电话:0774─6021806
2、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3、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
4、为了保障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本网站限定每台计算机每天最多只能提交5封举报件。

    二、举报人信息                                                             * 注:◆ 为必填项 *    查看以往举报信息

◆ 姓    名:

◆ 姓    别:   男       女                            

◆ 电话(电子邮箱):

◆ 单位(住址):

◆ 举报标题:

◆ 举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