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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五严格”端正会风
时间:2008年6月19日16:57
 

   蒙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会风的整顿,把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日前,专门制定出台了有关措施,以“五个严格”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


   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凡明确规定参会人员的,原则上不得请 假。如已自行安排会议和活动与参会有冲突的,应根据县委办、县府办的会议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确保正常参会;因出国、在外学习、参会或考察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向会议主办单位报告详细事由,并明确相关领导代为参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方可请假。


   严格执行会议报到制度。会议通知明确报到时间的,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及时主动向主办单位说明原因,最迟应在会前15分钟履行报到手续。没有按时履行报到手续且不及时主动说明原因的按缺席对待。


   严格遵守入场秩序。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或早退。进入会场前要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开会期间严禁离开会场,不准在会场来回走动,不准随意交头接耳,不准接听和拨打移动电话,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在会场打瞌睡。


   严格遵守离场秩序。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整理好个人随身物品,依次有序离场,不得随意遗弃会议或其他资料。


   此外,还明确规定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对会风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要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公务员考核以及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凡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或个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情节严重的,要依纪追究责任,如果连续3次违反会议纪律的,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今年1—5月,该县已有7个单位因为违反会议纪律被通报批评。(作者:温盛华)来源:蒙山县纪委  

 
责任编辑:许素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