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对县城学校空缺岗位公开选调方法进行改进
发布时间:2010-08-20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的管理,蒙山县对县城学校空编教师岗位,以“四审定”方式公开选调的办法进行调整:

一是审定岗位。每年在秋季学期开学之前,由各学校申报空缺岗位数,交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坚持有编制空缺和按需设岗原则,编制已满或拟选调岗位非必须的,不能调入教师。

二是审定资格。对申请选调老师的思想政治、教学业绩、技能资格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还需要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三是审定程序。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定公开选调工作程序:公布选调岗位和人数、报名与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名单公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能力测试考官须从不低于1:4的专家库里随机抽取。

四是审定人选。拟选调人选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经公示后确定无违反规定或其他不宜调动问题的,报县编委审批。

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一方面避免了暗箱操作,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稳定了教师队伍,有效避免县城中小学教师超编而山区学校、边远学校老师严重不足现象。日前该县对部分县城学校15个空缺岗位进行了公开选调,普遍反映良好,得到了老师们的肯定和支持。(信息员:蒙华道)

责任编辑:唐 娟

(来源:蒙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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