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灵活履职
发布时间:2010-08-13

近日,长洲区在召开纪检监察年中工作会议过程中,组织与会人员着重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该区各镇(办事处)纪(工)委全体干部、区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及委局全体干部到会参加了学习。

 

会上,该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小坚在传达全市纪检监察年中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该区纪检监察工作后,重点就四项监督制度作了详细解读,运用翔实生动的事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职能时如何灵活运用四项监督制度。

通过学习,该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对四项监督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为履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职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刘燕妮)

 

责任编辑:唐娟

(来源:长洲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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