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自治区纪委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节日。
通知要求,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形式、深化内涵、拓展领域,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移风易俗的好典型,努力营造崇尚廉洁、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收敛钱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审批的规定,加强节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要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大兴艰苦奋斗之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制止名目繁多、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下级机关不准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准赠送土特产品或其他礼品。要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庆剪彩,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通知强调,要切实关注民生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改进工作作风,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抓好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工作,认真解决民生问题,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受灾地区、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重点解决好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一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节前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要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置群众聚集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要密切关注网上舆论,注重对节日期间有关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研判,组织力量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营造健康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带头遵守并组织落实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救灾救济款物、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要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等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责任编辑:许素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