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多项制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发布时间:2010-04-06

 

 

自2007年以来,云南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建设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服务型政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在政府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实施法治政府四项制度,政府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2007年,省政府制定和实施了《云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云南省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云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云南省省级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制度》等法治政府四项制度。一是加强了国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行为。二是规范了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确保了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政策的落实,保证了重大资源得到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三是规范了全省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等方面的管理,提高了重大投资审批、核准工作效率。四是进一步规范了省级财政追加预算支出的审批,提高了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使用的安全性。     

二、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2008年,省政府以责任政府建设为主题,制定并实施了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一是行政机关制度建设和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省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保证出台的制度、政策、措施相互配套、便于操作,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转变。目前,四项制度的实施已经延伸至县级行政部门。二是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按照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都向社会公开承诺,坚持以人为本,为社会、为企业、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三是政府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特别是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08年,省政府对58个省级部门现有的1107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第四轮集中清理,取消和调整392项行政审批项目。四是群众对政府机关作风普遍感到满意。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的活动中,88家省直机关综合评分为86.16分,参加评议的45家政府部门综合评分为89.28分。     

三、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2009年,省政府以阳光政府建设为主题,制定并实施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四项制度,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一是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化。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在各类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都面向社会公开听证,并及时形成听证报告向社会公布,经审查后的听证报告作为政府决策的依据。2009年,全省共组织重大决策听证2251项。二是重要事项公示常态化。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在实施前都向社会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2009年,全省组织重要事项公示17818项。三是重点工作通报规范化。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对同级政府确定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和工作完成后,都及时向社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成效。截止2009年12月底,全省通过网络、电子屏幕、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共发布重点工作通报42705项。四是政务信息查询系统化。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查询 96128专线。县以上行政机关通过96128专线、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场所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告栏和电子信息屏,为公众查询政务信息提供服务。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要求,认真办理和解答公众查询事项,努力提高政务信息查询服务质量。     

2010年,云南省还将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以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全省各级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责任编辑:许素雁

(来源:中国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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