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秭归8月5日电 近日,从湖北省秭归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获悉,截止日前,湖北省秭归县共争取新增中央投资项目69个,项目总投资18159.7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974.6万元,为确保中央新增投资项目顺利实施,该县组织强有力的工作专班,严格责任,强化监管,有力地保证了所有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是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和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下组下设五个项目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全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督察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项目区对项目建设和管理全方位开展检查。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项目管理。县政府制定出台了《秭归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秭归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秭归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秭归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廉政承诺制度》、《秭归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制度》、《秭归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对项目的申报与下达、实施与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突出强调了项目的“四制”管理。要求所有项目必须实行“三专”管理,收回拨付不规范资金379万元,在完善手续后,再按规范程序申批拨付。
三是加强督办,确保措施落实。加强会议督办,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从2008年12月中旬起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建设情况联系例会,通报各个项目建设的具体进度,安排项目建设的下阶段工作。并根据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及时召开协调督办会议。加强检查督办,4月中旬和5月中旬,县项目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五个检查组对全县新增项目进行了两次全面、认真的检查,重点检查了项目的实施、工程“四制”管理、资金拨付、档案收集整理等环节,现场指出了项目建设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求项目主管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说明情况。加强整改督办,对省、市、县检查组查出来的问题,督促项目主管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报分管县长审核同意后,项目主管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迅速整改。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成效明显。
四是突出重点,分类制定措施。针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县政府多次开会研究,明确工作责任,完善管理机制。针对少数项目责任主体不明、职责不清的现象,县政府对2008年度的29个项目、2009年已下达投资计划的38个项目专门行文,明确其主管单位、项目法人、法人代表。严格项目招投标。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秭归县综合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进入县招投标中心招投标;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不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也要按照民主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所有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都要实行工程监理,由项目法人单位按规定招标确定或聘请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担任项目监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无偿提供给各项目实施单位参考使用,强化合同管理。
五是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县纪委专门出台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顺利实施的通知》。对项目管理提出了“四严格、六严禁”的要求,凡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经查实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省、市检查组检查指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进行了逐一整改,特别是对影响较大的凤凰山项目展开了责任调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投资公司总经理责令引咎辞职、副总经理予以免职,对开发建设项目部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的副经理书面诫勉6个月。(作者:董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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