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责任制落实 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08-06-17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至2012年《工作规划》在基层部门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从近期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基层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主要表现 

一是照本宣科传达学习多,结合实际具体研究少。有的基层单位对落实上级的文件指示满足于学一学、提一提要求,没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和方法。二是被动部署多,主动检查少。一些基层干部工作缺乏前瞻性,不善于打主动仗,完全依赖上级的部署和安排,上级不提要求、机关不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就很少主动抓。三是会议开得多,抓落实少。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把开会当落实工作,抓工作雷声大、雨点小。会议开了不少,就是不见成效,群众看不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一是认识不到位。在中心工作任务重、其他业务工作千头万绪的情况下,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二是跟踪问效工作抓得不紧,监督检查抓得不力。三是情况掌握不透彻,缺少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一些基层干部尤其是部门负责人对自己的“一岗双责”不动脑筋,缺乏对工作的思考和筹划,常常是检查考评走形式,应付了事。 

三、基层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 

一要严格考核。健全检查考核领导体制,建立由党委(支部)统一领导,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具体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检查考核机制。在具体检查考核过程中,通过听取汇报、述廉、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检查考核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整体情况。

二要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尤其要“原汁原味”反馈群众的批评意见。针对个别谈话和群众测评所反映的问题,逐项逐条汇总梳理,原原本本地向领导干部反馈,要求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三要综合运用检查考核结果。特别是要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应坚持把基层部门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素质能力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提拔使用紧密挂钩。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应及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追究相关干部的责任。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加强源头治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努力实现有效防治腐败的工作目标。

(作者:梧州市广播电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周崇胜)

 

责任编辑:许素雁    

 

(来源:梧州市广播电视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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