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作风建设 促进司法能力提高

发布时间:2008-02-21

 

 

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司法能力提高,是当前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平正义、适应新形势和应对新挑战的必然要求。

一、梧州市法院的作风建设和司法能力的基本情况

(一)作风建设和司法能力的现状

梧州市法院积极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主题教育活动,紧抓作风建设,提高了法院干警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作风与廉政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等活动,加强理论学习,倡导两个“务必”和“八种作风”,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以优良的作风,促进司法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抓班子带队伍强能力,队伍面貌一新。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如梧州中级法院研究室两度获得全国法院调研先进集体,岑溪市法院糯垌法庭获全国法院先进法庭。二是树立先进司法理念,努力做到公正、高效、文明司法。据统计,2007111月,梧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14件,审结5077件,同比分别上升9.63%10.63%。梧州市法院收结案数逐年上升,裁判准确率在99%左右,无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如今年群众来信与去年同比下降24.37%。三是坚持严打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梧州市长治久安。四是服务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为梧州市的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五是妥善处理官民关系,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梧州市依法治市进程。六是服务大局,全力支持中心工作。开展对非法建筑的专项执行等工作,有力支持党委和政府的工作。

(二)存在不足

梧州市法院的作风建设、司法能力与时代发展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少数干警对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够,学习不够深入,有重业务轻政治学习的思想;个别干警司法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群众有“冷、横、硬、推”和告状难的现象;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扎实,缺乏工作热情,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效率不高;个别干警大局意识不强,缺乏团结协作精神,存在本位主义,就案办案,不重视办案的社会效果;个别干警缺乏创新和开拓精神,司法观念陈旧,思路不宽;一些制度和机制还不够健全、抓落实和监督还不够到位,个别干警自律不够,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有损法院公正、廉明的形象等。

二、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司法能力的途径和措施

加强干警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是提高干警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法律知识等修养,以及依照法律逻辑裁判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教育学习,促进为民司法的能力

全面抓好干警的思想廉政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培养和形成深入人心的新风正气,使法院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

1、切实转变学风,增强学以致用的能力。一是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业务知识,增强应对新时期审判工作挑战的能力。二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庭室定期学习制度。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以来有关文件,特别是十七大文件精神的学习,并要求做到每次学习要求解决一个以上实际问题,养成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学以致用的良好习惯。三是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主题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让干警们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四是坚持每月一课制度。2007年,梧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上了9次专题辅导课,还邀请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五是抓好正反两方面教育。开展向宋鱼水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导向作用。组织观看《赌之害》等14场次的警示教育片,并结合案例进行剖析,让警钟长鸣。

2、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干警综合能力。培养干警科学、文明、健康的兴趣爱好和生活方式,提高干警的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梧州市中级法院组织了以“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为主题的广西东部法官论坛,推动梧州市法院的文化建设。还举办新闻发布会、各类学术讲座、庆“七一”诗歌朗诵会、体育运动会,观看《身边的礼仪》电教片等活动。

(二)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公正、高效司法的能力

作风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作风扎不扎实,预防工作到不到位,思想教育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1、转变干部作风,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队伍的好坏,领导是关键。梧州市法院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全面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使法院领导干部成为全体干警的作风榜样。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火车头”作用。一是认真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教育,使他们养成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作风。二是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秉公用权不谋私。敢开风气之先,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并要带头做业务的榜样,带头办难案要案。三是做到知人善用,任人唯贤,不搞亲亲疏疏,认真落实公开、公正、择优、竞争上岗,不搞一言堂。2007年,梧州市中级法院通过竞争上岗,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把一批政治思想过硬、业务水平高、想干事、能干事的年轻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为今后法院工作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做好教育预防工作,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抓好教育,做好预防,改进工作方法,务求取得实效。一是对干警、党员干部主要是立足于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纪国法和权力观教育,提高自觉性,自我约束业内和业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法官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的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二是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不愿为”自律机制,“不敢为”惩戒机制,“不能为”防范机制,“不必为”保障机制。三是将关口前移,加强对审判、执行和行政管理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尤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法院干警还要主动接受群众、人大、舆论的监督,以公正、廉洁司法来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梧州市法院党组每年都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逐条分析研究,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2、转变干部作风,增强创建一流队伍的能力。转变干部作风,是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按照“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求真务实。

 (1)端正司法观念,提高服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利民、便民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自觉做到“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落实作风效能“三项制度”,认真做好群众的来访接待,杜绝“冷、横、硬、推”现象,做好判前释明、调解和判后答疑工作,降低上访、申诉率。三是对排查出的“四类”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对涉诉上访案件进行下访,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四是开展司法救助。采取减免或缓交诉讼费措施,降低诉讼门槛,让人人打得起官司。五是落实便民措施。采取巡回立案、审判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解决“告状难”问题。

 (2)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结合目前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公正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按照《庭审运作规程》,抓好案件的开庭审理,促进庭审的全面规范化。推行《适用十三种强制执行措施规程》,规范执行行为。梧州市中级法院制定的十三种强制执行措施流程图表,全面规范了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的程序,得到了区高院的肯定。扩大公开审判力度,增加审判透明度。实行当事人应知事项公开告知制度和二审案件100%开庭承诺,二审案件已实现100%开庭。通过制定指导性意见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统一全市法院的执法尺度。

 (3)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及时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梧州市法院查摆出部分干警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干事激情、部分干警综合素质不高、司法能力不强和群众观念淡薄等突出问题。通过树立效率就是法院工作生命线的观念,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对久拖未结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和责任追究;规范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杜绝不必要的反复鉴定、评估、拍卖导致久拖不结、久拖未执的现象;严把发回重审关,对可以通过查清事实后改判的案件尽可能不发回重审,避免造成当事人累讼和审判资源浪费;落实作风效能“三项”制度,制订出梧州市法院的《三项制度》和《五项承诺》,建设务实、高效的法院。

3、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和谐司法的能力

以人为本,是司法审判工作的宗旨,而法院司法活动将直接影响到民主法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和社会和谐的构建。一是体察民情,公正司法。应结合社会现实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依法合情合理地做出裁判。对重大案件应主动听取党委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法院裁判充分体现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达到社会和谐的客观效果。二是不断扩大民主司法,使司法审判活动更科学、更公开、更亲民。坚持由政府主导解决社会矛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实现法治统一。保障人权,强调司法人性化。三是树立正确的司法观念,找准做好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切入点、着力点和立足点。把妥善化解矛盾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切入点,把确保稳定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着力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出发点,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立足点。

4、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升科技司法能力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司法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必须提科技司法的能力。一是加强法院网络信息化、办公现代化建设。目前梧州市法院要尽快把法院三级网络建立起来,实现信息共享、电脑签章等。梧州市中级法院正在装修新办公综合大楼,网络建设也要同步进行,专门建有一个网络化法庭,供涉外案件开庭使用,每人配备一台电脑,实现现代化办公。二是发扬勤俭节约搞建设的精神。在 “两庭”建设、“五化”法庭建设中,应按照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要求,厉行节约,按实用原则建设,不主张奢华、浪费,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三、创新作风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

梧州市法院要不断完善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创建和健全高效务实的综合目标管理制度、干部选拔制度、廉洁从政制度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以确保“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实现。

(一)建立我市法院作风和能力建设长效机制

1、加强和改进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的计划性,保持教育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二是开展主题活动,增强教育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丰富教育载体和形式,增强教育的灵活性和渗透性。如:构建宣传阵地、观看电教片、印发倡议书、组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方式灵活多样,拓宽教育渠道。

2、狠抓制度落实和制度创新,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梧州市法院重视制度建设,共制定了90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防止腐败滋生。一是建立和落实《审务公开》、《司法政务公开》、《三项制度》、《五项承诺》等制度,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人权、财权的监督制约。

(二)坚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1、建立与各种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共促作风、能力建设。一是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针对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和讨论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起进行整改,从而使梧州市法院机关和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二是与规范司法行为结合起来。以规范庭审行为和规范执行行为为重点,规范审判、执行行为。三是与公正执法检查活动结合起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司法行为、继续清理执行积案、完善内部监督、实行量化考核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司法能力的提高。四是与法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注重抓好法官的职业道德和司法礼仪修养,使干警的司法、法制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文学、历史、哲学、生活、礼仪、修养等方面都得到提高。

2、结合创新管理机制,构筑作风建设动力平台。健全财务预算、开支审批、审判公开等制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堵塞各种资金漏洞,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推进民主管理,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3、结合完善监督机制,提供作风建设有力保障。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监督是保障。要注重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发挥多层面的监督作用,逐步形成管用、到位的监督机制。

4、结合奖惩机制,完善作风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好地担起作风建设方面的组织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应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制度,改进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把干部各方面的作风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全面掌握干部践行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情况,使干部考核、考察不仅作为干部提拔的重要程序,而且要成为对干部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努力形成领导干部讲作风、重作风的良好氛围。

(作者:黄逢志、杨守贡、陈金萍)

 

   

责任编辑:许素雁

 

(来源: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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