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 为民执政

发布时间:2007-08-14

 

 

     古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之说,这是孟子的政治思想,意思是人民放在第一位,国家其次,君在最后。因为有了人民,才需要建立国家;有了国家,才需要有个“君”。国家是为民众建立的,“君”的位置是为国家而设立的。封建统治者的“民本”思想固然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封建统治,但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这种思想对于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以及我们领导干部的为政意识仍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我认为,其根本出发点在于以民为重,坚持群众观点,走好群众路线,归结起来,就是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权为民所用,就是说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一切言行都要对人民负责。邓小平同志曾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说:“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当前我们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丧失党性原则,成为人民的罪人,就是没有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没有正确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慕绥新、夏任凡、成克杰、李真……这些贪官的落马,应该使我们每个领导干部时刻在头脑中敲响着警钟:务必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牢记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始终遵守法纪,自觉接受监督,做到用权为公而不为私,施权于民而不利己,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情为民所系,就是说领导干部必须秉持一种情怀,即要把自己的所思、所想、所喜、所忧,都紧紧地同百姓的生存、生产、生活、生息联系在一起,想着老百姓的冷暖,念着老百姓的温饱,殚精竭虑,鞠躬尽瘁,真正做到乐群众之所乐,忧群众之所忧,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郑培民说过一句话“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就是时时刻刻都要把老百姓装在心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自己最深厚的感情与老百姓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我们交通部门是一个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行路行车问题不仅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也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坐在饭桌旁吃着香喷喷的百米饭和丰盛的佳肴的时候,要多想想,在一些地方,老百姓种的粮食、瓜果由于交通不便没法及时运出来卖掉,烂在了地里田间;我们开着车奔驰在宽敞的马路上的时候,要多想想,在一些地方,孩子们要徒步几十公里翻越几座大山才能到达学习的目的地。作为一名交通人,特别是作为交通部门的一名领导干部,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群众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做,还有很多困难等着我们去解决,我们的责任还很重大,任务还很艰巨,如果不想着群众的需求,不想着群众的艰难,不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就会成为一个脱离群众的人,成为一个坐而论道的人,成为一个忽视民众疾苦背离党的宗旨的人,这不仅会阻碍交通事业的发展,也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利为民所谋,就是说领导干部必须牢记一个宗旨,即全心全意地为广大百姓谋利益,说话、办事、做决策都要同百姓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联结在一起,困难再大、问题再多也要矢志不渝、予民谋福、为民争利,真正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邓小平同志说:“我出来工作,可以有两种态度,一个是做官,一个是做点工作。我想,谁叫你是共产党人呢,既然当了,就不能够有别的选择。”在邓小平看来,做官就是做工作,就是要做事情。从某种意义上说,看一个领导干部是否称职,就是要看他是否为群众着想,是否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立身、处世、从政,是否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尽心尽力地为老百姓出主意、想办法、谋利益。我们的农村公路建设涉及到集资、占地、养护等多个问题,如何在为群众修好路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何做到和谐发展、群众满意?这是我们每个交通干部都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我认为,我们应该把“以人为本,顺应民意”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五个“不”:不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不强行摊派、集资;不随意降低补偿标准;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不乱采乱挖,真真正正把农村公路建设成为实用路、安全路、资源节约路,真真正正做到上级认可、群众满意。

     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归根结底,就是一个“民本”问题,就是一个用权为民用情为民谋利为民的问题,只有树立了民本意识,我们的干部才会有好的学风、好的工作作风、好的生活作风,才会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才会推动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

    (作者:梧州市交通局党委书记  王兰涛)

 

 

      责任编辑:许素雁   

 

(来源:梧州市民政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