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经验材料之一
近年来,蒙山县纠风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探索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原则,认真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较好地发挥了案件检查的惩处职能和警示作用,教育了党员干部,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三年来,全县查办纠风案件30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0多人,清退违规资金150万多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
一、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构建查办不正之风案件大格局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不正之风案件虽然不能等同于违法违纪案件,但其危害性是不容忽视的,有些不正之风案件会直接引发出一些大案要案。因此,单凭纠风办孤军作战是很难抓出成效,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构建起查办不正之风案件的大格局。近年来,我县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对纠风工作及案件查处工作非常重视,县委、县政府多次会议专题研究纠风工作,听取纠风案件查处工作的汇报,把纠风工作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纠风工作指导思想。县委书记、县长十分重视群众反映的行业作风问题,要求纠风办发挥监督检查作用,认真抓好落实。对典型的不正之风案件都要求以纠风办为主,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人员,保证办案条件,构建起查办不正之风案件大格局,使一些社会影响坏,办案难度大的典型案件得以突破。如2007年11月9日,县纠风办接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纳张某挪用“新农合”基金 的反映后,县监察局长、县纠风办主任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指示由县监察局长、县纠风办主任牵头,组织精干力量,必要时司法机关介入,尽快查清。县纠风办快速反应,迅速成立专案组,当天就开始调查。经过调查组和检察机关的努力,仅用3天时间,就查清了张某挪用“新农合”基金40.2万元的事实。并及时追回了所有的挪用资金。张某于12月初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针对县卫生局财务管理不健全,相关人员监控不到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在全县进行警示教育。
二、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职能作用,建立查办不正之风案件的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如何调动起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是做好纠风工作的保证。我们结合实际,注重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作用,用制度规定出各部门所负的责任,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建立查办不正之风案件工作机制。重大及复杂案件由县纠风办查办。一般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给有关单位办理,县纠风办加强督办和工作指导力度,要求必须做到“四个不放过”,即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搞清的不放过,重要问题没查出结果的不放过,违纪违规案件和人员没得到处理的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2005年以来,县纠风办批转给有关单位的督办件224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我们通过抓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先后查办了长坪乡6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查处8个乡镇林业站不经批准强行向林农、木材老板收取管理费问题等不正之风案件,均收到较好效果。
三、努力拓宽人民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挖掘案件线索
查处行业不正之风案件,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广大群众的拥护、支持和积极参与。只有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这项工作才能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起来,才能获取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近年来,蒙山县纠风办通过开设纠风投诉中心,信访举报中心,开通梧州行风政风热线三大监督平台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评说行风、话说政风,投诉不正之风,在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搭建起了联合监督的平台,同时开展举报月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纠风工作,形成专项举报氛围,支持人民群众对不正之风的举报和投诉。形成了具有蒙山特色的纠风信息传导机制。2007年,投诉中心共接到各类投诉105 件,信访举报中心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90 件,蒙山县纠风办通过组织全县纪检监察资源及时解决群众各类投诉、信访件 188 件,办结率达到96.4 %,在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回访,群众满意达到 99%,全年对6人进行了告诫和通报批评,广西电视台于2007年7月作了蒙山县投诉中心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群众满意度达99%的专题报导。2007年通过开通梧州行风政风热线,共为群众解决问题98件,2007年11月4日 还组织全县20个部门单位参加梧州市政风行风热线在新圩镇举办的户外直播活动,现场解决群众反映投诉举报问题。蒙山县纠风办通过深入分析和认真办理群众各类投诉问题、深挖案件线索,在获取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的基础上,加大查处力度。如我们查处乡镇林业站乱收费案,就是从了解群众举报县林业局擅自提高竹育林基金标准这一线索价值不大的的问题中,经综合分析、深抓细挖,发现乡镇林业站有乱收费的重大嫌疑,挖出全县九个乡镇林业站乱收费、帐外私分县林业局返还款等违纪事实。给予涉案人员党纪处分 3人,政纪处分8人,追回违纪金额50多万元。又如我们在查处乡镇林业站乱收费问题过程中,群众对县林业局的经济违纪问题反映强烈,于是我们就把案件查处的重点转向县林业局。最近,我们已初步查清县林业局无票据收取木材采伐设计费、擅自设立“小金库”80多万元,以及县林业局违反规定擅自挪用荒山造林专款80万元,采用虚开发票、重复报帐等手段套取公款27多万元进行私分;采用虚开发票、加大金额等手段套取造林项目工程款、苗木款50多万元的事实。
四、强化暗察暗访工作,促进纠风案件查处工作取得实效
暗察暗访工作是查处不正之风案件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暗察暗访,对解决深层次的不正之风具有重要意义,会使一些不易获取证据的深层次问题有了充分证据,使一些不正之风行为受到及时查处。如2007年,针对有的机关干部上班迟到、上班期时间办私事、上网聊天等群众反映强烈作风问题,县纠风办会同县效能办、县电视台对机关单位暗访2次,发现了有20多名存在上班迟到、上班期时间办私事、上网聊天等问题。针对在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在晚上黄金时间通过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同时责令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开展谈话批评教育、制订有关规定及工作纪律、针对实际情况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此举在全县各部门和行业中引起强烈震动,有力地推动了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又如针对群众反映蒙山镇中学校长在发放“寄宿制民族班补助经费”有克扣现象的问题时,就是通过暗访发现该校在发放“寄宿制民族班补助经费”时,存在采用先签名择日发放等违规行为,为我们严肃查处提供证据。
五、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努力扩大案源
专项治理工作是纠风部门一项经常性工作,治理的对象涉及多个部门,我们注意在专项治理中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问题。2007年,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我们对“一费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全县查办教育乱收费案件4件, 处理违规人员4人,涉及金额6万多元。切实将“一费制”落到实处,年可减轻学生负担200多万元。通过专项治理,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2007年蒙山县被自治区评为“规范教育收费县”。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中,我们受理群众医疗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查处非法行医、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18个,医务人员上交红包、回扣金额14.64万元。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为确保国家的“一免两补”政策落到实处,我们组织调查组、检查组、暗访组10余次,对全县9个乡镇进行了检查,通过各种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700多万元,几年来都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我们在纠风案件查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但与上级纠风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纠风案件的新特点,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作者: 蒙山县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