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经验材料之五
2007年,我委按照梧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及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为核心,结合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及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把加强建设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的监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工作来抓,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各项行政许可和审批中易发生的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建设工程报建审批为重要内容加强监管
为创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审批工作平台,我委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报建审批工作的监督。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管。我委在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本委《行政许可督办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办事规程》、《机关作风民主测评制度》等20多项制度,严格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此外,本纪委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对各科室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作风民主测评,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勤政廉政、依法办事、履行职责、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测评结果全面公开。在2007年开展的两次机关作风民主测评活动中,10多个科室、分局及30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有效遏制了行业不良风气的滋长。
二是建立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对用地规划许可和报建流程监督。我委在办事大厅设立电子荧屏和电子触摸屏,公开本机关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用地规划和报建审批程序、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07年6月起,我委用地规划许可和报建审批的办事流程全部进入市电子监察系统,接受市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我委设立专门电子数据库,记录用地规划许可和报建审批事项的过程及其结果,加强对用地规划许可和报建审批工作流程的监控,确保用地规划许可和报建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办结。2007年6-12月,我委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受理建设报建项目73综,按时办理许可70综,与相关规定不符不予许可3综;依申请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80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76项,未发现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违法许可的现象。
三是健全报建手续,规范报建程序。我委设立专门窗口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报建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受申办材料和发放办结通知。同时建立《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守则》,要求工作人员熟悉工作程序,向申办人一次性告知办事政策,一次性提供完备的表格,一次性说明办事的程序等,并认真检查申办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足的如何补充等,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和报建的入口关。
四是监督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廉政行为。2007年,我委严格执行《梧州市建设工作“双合同”制度》,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在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即廉政责任书),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的必备条件。年内,我委经审查予以办理施工许可工程项目75项,建筑面积83.27万M2,工程造价7.1亿元,监督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75份,签订率达100%,较好地规范了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廉政责任,未发现有违反廉政责任书的行为。
五是健全评审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我委建立由分管城市规划管理的领导任组长,城市规划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的负责人任副组长,管线综合科、总工程师室及纪检监察科的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与建筑方案评审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方案评审会,对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及经济技术指标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委纪检监察部门着重对方案评审人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审批程序是否公正合法等进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2007年,我委经审查予以办理建筑红线(公房)77项,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公房)75项,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成片民宅)114项,私房竣工验收17项,均未发现有以权谋私、违规审批等违法违纪的行为。
二、以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为主要内容加强监管
针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批容易发生擅自提高容积率、改变用地性质、减少绿地面积的腐败行为,我委建立了《梧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梧州市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听证制度》、《城乡规划违纪违法案件举报与查处制度》等,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一是实行规划方案综合评审制度。根据送审规划方案的复杂程度及重要性,分别组织各职能科室、专家、监督单位、设计单位、管理部门、项目业主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强制性条文以及《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年内依申请审批规划方案80项,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审批的行为。
二是实施规划方案公示制度。凡送审的规划方案通过评审后,必须按《梧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在《梧州日报》、本委网站及公示栏、规划建设现场等向广大公众进行公示,增加规划方案审批的透明度,维护公众对城市规划及建设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07年,我们对市图书馆、博物馆设计方案的评选,采取了专家组初评、市四家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查、通过新闻媒体向市民公示和征集意见,再组织本系统专家进行综合评价,反复筛选,才选定最终中标设计方案。年内,我委还对90多个规划方案和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批前公示,加大了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增强了城市建设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三是关注社情民意,解决疑难问题。在规划公示过程中,经常有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渠道,对公示的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调查和核实,及时作出解答,有的还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对涉及市民意见较大或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则举行听证会。2007年,本市世纪新城业主提出开发商将原规划方案批复的19层商住楼更改为29层商住楼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我委召开了听证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协调,使矛盾得到了很好地解决。此外,我委还在社会各界聘请城乡规划效能督察员19人,加强社会各界对城市规划管理监督,增强公众的监督力度,促进规划权力公正透明运行。年内,未收到群众反映工作人员在规划审批中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及其他不良行为的举报或投诉。
三、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为首要内容加强监管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我们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建立健全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改革招投标方式,全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备案审查,采用多种措施预防和制止肢解分包,规避招标行为。实行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分开,收费标准公开,中标结果公开制度,确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运作。对本市政府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市纪委及本委纪检监察部门均派员跟进监督。2007年,进入我市有形建筑市场的招标工程共114项,其中公开招标64项,邀请招标50项,应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应招标工程邀请招标率均达100%。没有发生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现象。
我委在抓源头治理、做好建设规划、施工等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由于一些管理体制尚未健全和完善,建设与规划行业管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仍需在研究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加强监督管理上下功夫。今后,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重要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规范城乡建设行政权力的运行;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加大对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树立建规系统的新风正气,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为促进城市规划与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作者: 梧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